承德市公安局鷹手營子分局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公告
承德市公安局鷹手營子分局(簡稱:營子公安分局)計劃在圍場、隆化兩縣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錄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民主、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招錄方式
本次招錄采取統(tǒng)一招錄方式。按照制定招錄方案、發(fā)布招錄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錄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錄崗位、人數(shù)、條件
擬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20名,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
2、圍場縣、隆化縣戶籍(注:報名人員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限定地區(qū)常駐戶口且目前戶 口仍在限定地區(qū)的,因考入高校將戶口遷出,畢業(yè)后尚未遷回的考生,由原遷出派出所出具證明,公安局核實并蓋章)。
3、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0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4、招聘對象優(yōu)先選擇退役士兵,非退役士兵學歷要求在中專以上。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紋身、無色盲,并且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未成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道德敗壞,曾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四)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用人單位開除公職的人員;
(七)其他不適合在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錄的程序和方法
(一)發(fā)布招錄公告
2016年1月5日—2015年1月11日通過圍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對外發(fā)布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地址為縣行政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服務大廳10號窗口。接待報名的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報名以后涉及筆試、體檢、面試、政審、簽訂聘用合同等具體事項向營子公安分局咨詢,電話:13343399928。
2、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提供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本、退役士兵證等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藍底同版小二寸免冠照片4張(在背后注明姓名)。
3、報名時間:
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筆試、體檢、面試、政審、簽訂聘用合同等環(huán)節(jié)以營子公安分局具體安排為準。
五、薪酬待遇
工資參照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工資計發(fā),每月2000元。以后此工資如低于本區(qū)最低工資水平,可以隨時上調,工作表現(xiàn)突出的,可長期聘用,并按績效考核核發(fā)工資,并按照規(guī)定為被招聘人員交納“三險”,醫(yī)療保險根據(jù)本人戶籍自愿選擇繳納。
報名咨詢電話:7562858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