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理工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我校2021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為華北理工大學。華北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醫(yī)為主,理、經、管、文、法、藝、教等多科性協(xié)調發(fā)展,具有留學生教育、博士碩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等教育類別和層次的省屬重點骨干大學、省重點支持的國家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為河北省人民政府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河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yè)局共建高校,坐落于環(huán)渤海灣中心地帶河北省唐山市。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單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訂立聘用合同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1、專職輔導員:35人;
2、專任教師(專業(yè)技術人員):10人。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4月6日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yè)、年齡等資格條件(具體招聘人數(shù)和崗位條件詳見《華北理工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其中專業(yè)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設置。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或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此次招聘安排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應屆畢業(yè)生”,具體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tǒng)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yè)生(因工作需要,應聘者須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研究生學歷和相應學位)。
(2)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yè)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yè))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因工作需要,應聘者須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zhí)行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河北人社網(http://rst.hebei.gov.cn/)、華北理工大學網站(http://www.ncst.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電子郵件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04月12日9時00分—04月18日18時。
2.報名郵箱:rsczp@ncst.edu.cn。
3.咨詢電話:0315-8805129
4.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按照招聘崗位報名,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人員須下載填寫《華北理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和《華北理工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同時將報名表和一覽表電子版,身份證、本科及碩士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資格證等有關材料的掃描件(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考專職輔導員崗位人員還需提供黨員證明和學生干部或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發(fā)送至報名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格式均為:報考崗位名稱+崗位代碼+姓名+學歷學位+專業(yè))。
報考人員應保證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準確,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
5.資格審查:由學校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合格者報名有效(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華北理工大學網站發(fā)布)。
6.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對達不到比例的崗位,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7.考試通知: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應聘人員參加考試的時間和有關要求由學校確定,并在學校網站公布。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并及時瀏覽學校網頁。
(三)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基礎能力水平。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2.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在華北理工大學網站通知。筆試成績在華北理工大學網站公布。
3.筆試組織。筆試組織工作由學校負責。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確定參考人員后,由于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參加筆試造成考生參考比例不足的崗位,全部筆試人員進入面試。
2.資格復審
學校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證書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逾期不到視為自動放棄。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因報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而被淘汰者,后果自負。同時,面試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3.面試的組織實施
專職輔導員崗位面試采取演講答辯方式進行;專任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講/說課答辯方式進行(試講/說課教材和內容在本人應聘崗位專業(yè)課程范圍內自選)。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崗位適應性。
演講答辯、試講/說課答辯成績由綜合性評價和崗位適應性評價兩部分構成。綜合性評價、崗位適應性評價均實行百分制,最低合格控制分數(shù)線均為60分??己舜蚍志捎谩绑w操打分”方法當場打分,即在本考核組(綜合性評價組、崗位適應性評價組)內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shù)的平均分為本組成績。面試成績在每組考生面試結束后立即在面試考場外顯著位置張貼。
4.總成績合成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綜合性評價成績×30%+崗位適應性評價成績×30%),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最低合格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最終成績由華北理工大學網站(http://www.ncst.edu.cn)公布。
5.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體檢人數(shù)與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1.退役士兵;2.烈士子女或配偶;3.殘疾人;4.學歷(學位)較高者;5.工作經歷較長者;6.中共黨員;7.曾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獎勵且受獎級別較高者;8.在校期間是學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現(xiàn)突出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核,根據體檢、考核結果擇優(yōu)聘用。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由華北理工大學按照《公告》和《崗位信息表》中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及其他崗位條件的要求,審查被考核人資格條件,驗證核實有關證書、證明、報到證等材料;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結論??疾觳缓细竦?,取消應聘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生的考試、體檢、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填寫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公示信息,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公示。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http://rst.hebei.gov.cn/)、華北理工大學網站(www.ncst.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擬聘人選放棄及公示期內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在本面試組本崗位內按最終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人選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河北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一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項
通過河北人社網(http://rst.hebei.gov.cn/)、華北理工大學網站(www.ncst.edu.cn)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通過華北理工大學網站公布招聘過程中的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擬聘人選將在河北人社網、華北理工大學網站公示。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對發(fā)現(xiàn)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5-8805129 (華北理工大學人事處)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315-8805081 (華北理工大學紀委辦)
0311-66908785(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華北理工大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