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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常識:法人(1)
http://m.scionofkirkland.com       2012-10-30      來源: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字體: 】              
  1.三個特征:――以有限責任為核心

  獨立人格、獨立財產、獨立責任

  2.法人分類:以營利為核心

 ?、傥覈姆诸悾ㄒ允欠駹I利來分):

  企業(yè)法人:公司法人(有限,股份)、非公司法人(工廠、廠礦、商店、農場)

  非企業(yè)法人:機關法人(權利、行政、司法機關)、事業(yè)單位 、社會團體(基金會法人)

  ②大陸法系的分類(先以職能來分):

  公法人:相當于我國的機關法人

  私法人:按組成因素分為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

  社團法人有股東(法人成員)和工作人員;財團法人只有工作人員(如寺廟里的和尚)

  私法人:按是否營利分為營利性社團法人和公益性社團法人

  營利法人:不僅指從事營利活動,且需要將盈利進行分配給投資人

  財團法人沒有投資人,因此財團法人都是公益性法人,也當然沒有意思機關(權利機關)

  ③外國法上的“社團法人”相當于中國法上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與中國的“社會團體法人”相去甚遠。其中“公益法人”相當于中國法上的“事業(yè)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基金會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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