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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常識: 憲法理論知識精講(十一)
http://m.scionofkirkland.com       2012-12-07      來源: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字體: 】              
  十一 人民法院

 ?。?)性質(zhì)和地位

 ?、偃嗣穹ㄔ菏菄业膶徟袡C關。

 ?、谧罡呷嗣穹ㄔ簩θ珖舜蠹捌涑N瘯撠?,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chǎn)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

 ?。?)組織體系和任期

  我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jiān)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jiān)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大每屆任期相同,連續(xù)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審判工作原則

  ①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谠谶m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廴嗣穹ㄔ簩徖戆讣梢?guī)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

 ?、鼙桓嫒擞袡喃@得辯護。

 ?、莞髅褡骞裼袡嗍褂帽久褡逭Z言文字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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