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15公務員考試法律考點: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
http://m.scionofkirkland.com 2015-02-04 來源:河北公務員考試網
婚姻法禁止的行為
結婚年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禁止結婚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婚姻無效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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