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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24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民法之訴訟時效的中斷和中止
http://m.scionofkirkland.com       2023-09-11      來源: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字體: 】              
  行測常識判斷考點范圍很廣,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經(jīng)濟、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們長時間不間斷的積累。今天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m.scionofkirkland.com)給大家?guī)淼某WR相關考點是“民法之訴訟時效的中斷和中止”。
 
  一、訴訟時效的中止。
 
  1、訴訟時效的中止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nèi),出現(xiàn)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停止計算。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2、引起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chǎn)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小口訣:地震被綁、父母雙亡、無兒無女。
 
  二、訴訟時效的中斷。
 
  1、訴訟時效的中斷指在訴訟時效進行期間,因權利人行使權利的行為,使已經(jīng)進行的時效期間全部歸于無效,待法定事由消除后,時效期間又重新開始計算。
 
  2、引起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事由:
 
  (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小口訣:我要錢,你同意,走程序。
 
  三、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對比。
 
  1、時效中止:客觀性、暫時停止、再給六個月、最后六個月內(nèi)。
 
  2、時效中斷:主觀性、重新起算、再給三年、時效期間內(nèi)。
 
  刷題鞏固
 
  1、根據(jù)民事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不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是(     )
 
  A、當事人提起訴訟
 
  B、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D、發(fā)生不可抗力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
 
  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法律常識。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A、B、C項正確,均會引起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D項錯誤,《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規(guī)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nèi),因發(fā)生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故發(fā)生不可抗力不會導致訴訟中斷。
 
  本題為選非題,故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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