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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時評:法治是化解社會沖突的正途
http://m.scionofkirkland.com 2014-10-20 來源:河北公務員考試網(wǎng)
14日發(fā)生在昆明晉寧的施工方與村民沖突事件,已造成8死18傷。目前事件還在深入調查中,但從媒體公布的現(xiàn)場照片看,暴力沖突的人數(shù)之多、后果之慘烈,令人震驚。
這是近年來少見的暴力性沖突。從制服、鋼盔、器械等標志物看,暴力具有高度的組織性,背后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當受到嚴格追究。但從暴力的病理分析,這 場“突如其來”的沖突留給公眾太多疑問:沖突方為何能組織出如此陣勢的“打手”?現(xiàn)場為何沒有警察和政府的介入?村民們?yōu)槭裁床贿x擇求助于公權力?據(jù)媒體 披露,該施工項目此前村民和當?shù)卣?、開發(fā)商就發(fā)生過多次沖突,早有預警的情況下,政府部門去哪兒了?
晉寧沖突不單拷問當?shù)氐膽睓C制,更在普遍意義上,為我們塑造法治化的治理方式提供了鏡鑒。3年的征地過程中,因為補償分歧而累積越來越多的矛盾,但 在政府、開發(fā)商與村民三方之間,并未能形成基本的法治共識和有效的協(xié)商機制。由于缺乏必要的法治精神,也不能持之以恒地選擇法治軌道,當窮盡各種渠道也無 法實現(xiàn)各自利益目標時,矛盾必然溢出制度之外,演變?yōu)榇笠?guī)模的暴力性沖突。
由人組成的社會是一個復雜的利益型社會,不同的人、不同的群體之間,存在多重的利益糾紛和矛盾沖突。而人類之所以共同選擇法治,就是因為法治為利益沖 突的化解提供了一整套縝密而精細的制度安排。從功能上說,法治乃是一套平定糾紛沖突的程序機制,包含著理性、平和的協(xié)商與談判因素,蘊含有尊重主體尊嚴、 吸納不滿情緒、促進群體溝通的機能。倘若脫離法治的軌道,社會沖突必將陷入崇尚暴力的叢林困境,其后果是撕裂原本沖突的社會群體,讓利益博弈演化為赤裸裸 的“拳頭正義”。
我國無疑正處于深化改革發(fā)展的關鍵期,轉型中的利益矛盾、社會沖突多發(fā)頻發(fā),此時只有通過法治的途徑,才能真正有效地解決各類沖突,走出現(xiàn)實中面臨的 諸多治理困境。正因為如此,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能 力。遺憾的是,一些基層政府往往在治理方式的轉型上一次次錯失良機,面對利益的沖突,走的依舊還是舍棄法治的老路。看似化解矛盾的諸多工作,其實都因為沒 有塑造法治威信而越走越窄,甚至陷入政府違法行政、開發(fā)商暴力拆遷與公民漫天要價的死循環(huán)。如果平時就注重將利益沖突納入法治軌道,就能避免矛盾最終演化 為暴力的非文明沖突,并降低此類沖突對整個社會的傷害。
值得期待的是,以法治為核心議題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在即。如何利用法治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如何提升全民法治觀念?如何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意識?這些重 大問題,都是人們關注的重點。政府不再過多依賴缺乏長期效應的行政方式,利益訴求者也不再過多尋求“官治”與“媒治”的個別化幸運,那些為了利益而企圖為 所欲為的逐利者,更應告別權錢交易、狐假虎威的妄想。只要利益各方都回歸到法治中屬于自己的那個位置上,中國就一定能走向一個尊崇法治、信守法治、憑依法 治的新時代。
這是近年來少見的暴力性沖突。從制服、鋼盔、器械等標志物看,暴力具有高度的組織性,背后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當受到嚴格追究。但從暴力的病理分析,這 場“突如其來”的沖突留給公眾太多疑問:沖突方為何能組織出如此陣勢的“打手”?現(xiàn)場為何沒有警察和政府的介入?村民們?yōu)槭裁床贿x擇求助于公權力?據(jù)媒體 披露,該施工項目此前村民和當?shù)卣?、開發(fā)商就發(fā)生過多次沖突,早有預警的情況下,政府部門去哪兒了?
晉寧沖突不單拷問當?shù)氐膽睓C制,更在普遍意義上,為我們塑造法治化的治理方式提供了鏡鑒。3年的征地過程中,因為補償分歧而累積越來越多的矛盾,但 在政府、開發(fā)商與村民三方之間,并未能形成基本的法治共識和有效的協(xié)商機制。由于缺乏必要的法治精神,也不能持之以恒地選擇法治軌道,當窮盡各種渠道也無 法實現(xiàn)各自利益目標時,矛盾必然溢出制度之外,演變?yōu)榇笠?guī)模的暴力性沖突。
由人組成的社會是一個復雜的利益型社會,不同的人、不同的群體之間,存在多重的利益糾紛和矛盾沖突。而人類之所以共同選擇法治,就是因為法治為利益沖 突的化解提供了一整套縝密而精細的制度安排。從功能上說,法治乃是一套平定糾紛沖突的程序機制,包含著理性、平和的協(xié)商與談判因素,蘊含有尊重主體尊嚴、 吸納不滿情緒、促進群體溝通的機能。倘若脫離法治的軌道,社會沖突必將陷入崇尚暴力的叢林困境,其后果是撕裂原本沖突的社會群體,讓利益博弈演化為赤裸裸 的“拳頭正義”。
我國無疑正處于深化改革發(fā)展的關鍵期,轉型中的利益矛盾、社會沖突多發(fā)頻發(fā),此時只有通過法治的途徑,才能真正有效地解決各類沖突,走出現(xiàn)實中面臨的 諸多治理困境。正因為如此,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能 力。遺憾的是,一些基層政府往往在治理方式的轉型上一次次錯失良機,面對利益的沖突,走的依舊還是舍棄法治的老路。看似化解矛盾的諸多工作,其實都因為沒 有塑造法治威信而越走越窄,甚至陷入政府違法行政、開發(fā)商暴力拆遷與公民漫天要價的死循環(huán)。如果平時就注重將利益沖突納入法治軌道,就能避免矛盾最終演化 為暴力的非文明沖突,并降低此類沖突對整個社會的傷害。
值得期待的是,以法治為核心議題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在即。如何利用法治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如何提升全民法治觀念?如何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意識?這些重 大問題,都是人們關注的重點。政府不再過多依賴缺乏長期效應的行政方式,利益訴求者也不再過多尋求“官治”與“媒治”的個別化幸運,那些為了利益而企圖為 所欲為的逐利者,更應告別權錢交易、狐假虎威的妄想。只要利益各方都回歸到法治中屬于自己的那個位置上,中國就一定能走向一個尊崇法治、信守法治、憑依法 治的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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